一、2019城市建设文化教育额外计算方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测算非常简单,记税方式大部分与"二税"一致,其计算方法为:
应纳税额=(具体交纳所得税 所得税)×税率
依据税务总局〔2005〕25号要求:自2005年1月1日起,就制造业企业出入口货品全方位推行免抵退税方法后,经国家税务局宣布审批准许的本期免抵的所得税税款应列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的计税范畴,各自按照规定的税(费)率征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所得税税款征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不会再退回,未征的不会再补征.
因此公式计算中的所得税一部分还应再加上制造业企业出入口货品推行免抵退税方法造成的免抵税额;假如本期有免抵税额,一般在制造业企业免抵退明细表中会出现反映.
推行免抵退的制造业企业的城建税计算方法应是:
应纳税额=(所得税应纳税额 本期免抵税额 所得税)*税率.
二、城建税税率
依据《我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规定》以及《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城建税是依据城市维护建设资产的不一样层级的必须而设计方案的,推行分地区的区别比例税率,即按纳税人所属城市、县里或镇等不一样的行政区各自要求不一样的比例税率.实际要求为:
(1)纳税人所在城市在城区的,征收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城市在县里、镇的征收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城市没有城区、县里、县属镇的,征收率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