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我市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变为认缴制,取消了设立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激发了市场活力。
据统计,2015年第一季度,全市新增市场14565家,同比下降26.87%,注册资本金1525642.74万元,同比增长29.08%。一降一增,反映了认缴资本虚高的现象。
在此提醒广大创业者:注册资本认缴数额越大,风险也就越大。投资者一旦认缴了注册资本,就必须以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包括股东认缴出资,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资不抵债,进入清算甚至强制破产程序,股东认缴的出资必须全部缴足,用于清偿债务,否则,股东(创业者)就应该在认缴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举例说明:一家注册资本为500万的公司因经营不善欠债800万,股东(创业者)只需依照认缴的500万缴足或者在500万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而注册资本为700万的,股东(创业者)必须依照认缴的700万缴足或者在700万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创业者往往有种误解,认为取消实缴资本验资后,企业注册资本越多,可以证明企业实力越强,信誉越高,对外开展业务越有利,但是,却忽略了其中隐藏的法律风险。注册资本认缴不等于不缴,只是国家考虑到创业初期可以暂时缓缴。
因此,创业者在创业初期一定要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企业运营需要及行业基本政策,选择合适公司注册资本金额,否则,一旦投资经营失败,将严重危机个人财产安全,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